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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2—201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2013-10-22 09:21  

关于评选2012—201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鼓励学生创优成才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《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奖励条例(试行)》(校字【2005】38号)的规定,现将评选2012/201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  评选条件

    (一)先进集体

    (1)思想政治工作好。全班同学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,维护学校的稳定;班团领导核心团结奋进、联系群众、模范带头、认真负责;班风良好,有正确的政治舆论环境、浓厚的文化学习风气;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、公益活动;在各项思想政治活动,特别是在大型集体活动、人文素质报告活动中,人数多、效果好。

    (2)遵纪守法班风好。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及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全班同学团队精神好,互相帮助,团结友爱,关系和睦,关心集体利益,主义维护班级形象;讲文明礼貌,尊敬师长,师生有良好的互动关系;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问题活动;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本学年全班学生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。

    (3)刻苦学习学风好。全班同学勤奋好学,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学习 浓厚,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,学习成绩优良。

    (4)健康文明卫生好。全班同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群众性体育、文艺、活动;能坚持体育锻炼;能做到文明生活,宿舍、教师保持清洁、整齐。

优良学风先进学院、优良学风先进班级、优良学风先进宿舍评选条件依据《太原科技大学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比办法》(校学字【2006】32号)有关条款。

    (二)先进个人

    1、三好学生

    (1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能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思想品德优良,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
    (2)热爱专业,勤奋好学,成绩优良,积极参见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吸收、应用知识的能力且成绩突出。

    (3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,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,达到《国际体育锻炼标准》的要求。

    (4)凡符合上述1、2、3三项条件者,且本学年内享有两次奖学金,其中一次为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者,可授予“校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    (5)凡符合上述1、2、3三项条件者,且本学年内享有两次奖学金,其中一次为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者,可授予“院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    2、优秀学生干部

     除具备“校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外,“优秀学生干部(学生干部包括院系学生会委员、院系团委委员、班委会、团支部委员、心理委员)”还应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 (1)关心学校,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学科研活动。

    (2)能独立、主动地开展工作,按时、准确、有效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;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;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、组织管理、协调合作的能力;工作大胆、扎实、成绩显著。

    (3)以身作则,作风民主,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    3、单项荣誉称号

    (1)科技创新奖

   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;在学术论文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、市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以上;在科技制作、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者,奖金1000元。

    (2)竞赛优胜奖

    积极参与各项竞赛活动,在校际统考、单科竞赛、市级及以上体育、文艺等竞赛中获前三名者,团体赛参照个人赛情况酌情处理,奖金200元。

    (3)社会活动奖

    担任社会工作,组织策划社会活动,为学院、学校做出重大贡献,为学院、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者,奖金1000元。

    (4)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

    道德品质高尚,能够舍己为人,勇于抢救国家财产,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,受到院(系)级及以上党、政、团组织表彰者;在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中一贯表现突出,做出显著成绩者,奖金200元。

    (5)学习进步奖

    学习成绩总分名次在班级前进十名及以上者,奖金200元。

    (6)自强不息 立志成才奖

  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残疾学生和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的学生,顽强拼搏,自强不息,刻苦学习,学习成绩优良,全面发展,表现突出者,奖金500元。

    (7)志愿者服务奖

    在院(系)、校级及以上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,表现突出者,奖金100元。

    二、评选方法

    (一)先进集体由各班负责人组织申请,递交申请书。凡符合上述有关先进集体要求的都可以积极申报,没有名额限制。

    (二)先进个人要求每个班以班为单位递交班级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表(见附件一),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交。名额为:每个班限报1名校优干,1名校三好和4名院三好,经由学院评议小组审核后,从推荐名单中择优选出。

    (三)如果班级符合院三好的人较多,可以再续报一名,备注后注明是续报。院评议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。

    (四)个人单项荣誉称号的申请,无论哪一项都要求递交申请书。

    三、评选组织要求

    (一)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,实事求是,确保公开、公正。公平,按照评选条件,严格掌握标准,宁缺毋滥。

    (二)各班要求在2013年10月24号17时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相关资料交回各年级辅导员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10月2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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